投资者关系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17-06-02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49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石柱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石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维格娜丝
股票代码:603518
法定代表人:王致勤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
联系电话:025-84736763
联系传真:025-84736764
电子信箱:securities@v-grass.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2017年6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柱先生。石柱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盐城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任江苏正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涉外业务部主任;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审计一部主任兼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控总监(总审计师),兼质量管理部主任、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兼质控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2013年7月至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7年6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6月1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
收件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84736763
传真:025-8473676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石柱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柱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